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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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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性:失效 颁发时间:1998-03-17 实施时间:1998-01-01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注:本篇法规已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10年2月10日,实施日期:2010年3月20日)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通知

(1998年3月17日 国税函[1998]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具体的操作办法,把年审工作做好,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总局报告。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


  第一条 为严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认定制度,加强对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管理,维护增值税纳税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审验(以下简称年审),是国家税务征收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按年度实施的对一般纳税人资格审验、确认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 年审对象:
  (一)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标准以下的一般纳税人。即:从事工业生产,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以及从事商业经营,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一般纳税人。
  (二)上一年度认定的临时一般纳税人。
  对于上一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上的一般纳税人是否需要年审,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四条 年审内容:
  一般纳税人上一年度应税销售的实现情况,会计人员的配置与核算状况以及纳税表现等。

  第五条 年审对象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在下列限额以下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改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一)从事商业经营(包括兼营的),50万元以下;
  (二)从事工业生产的,30万元以下。

  第六条 年审对象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本办法第五条所列限额的,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亦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一)在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帐簿设置和会计核算方法等三方面中,任何一方不符合国家税务局要求的;
  (二)有偷税行为或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
  (三)不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经税务机关日常稽查3个月被列入《未申报纳税人清单》或连续6个月被列入《申报异常纳税人清单》的;
  (五)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第七条 凡经年审不合格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的首页右上方加盖“已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专用章(附件1)。收缴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专用发票领购簿。

  第八条 对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企业,颁发《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附件2),并在证书及发票领购簿上加贴一般纳税人年审合格标识。
  一般纳税人年审合格标识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

  第九条 年审自每年1月开始至5月底结束,具体实施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条 税务机关应自开始实施年审前的1个月发布通告,明确年审对象、内容及要求等具体事项。

  第十一条 一般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表》并附下列资料供税务机关查验: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表》的格式由各省级税务机关制定。

  第十二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1996]13号)有关规定,对一般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年审手续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接到一般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表》后30日内,逐级进行审验,并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作出年审结论。

  第十四条 税务机关应根据所辖区域内一般纳税人的分布状况、交通条件等客观情况,以方便纳税人为原则,可灵活采取分片定点、按点巡回或集中办班等年审形式。

  第十五条 年审工作结束后,省级税务机关应于当年7月底前填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统计表》(附件3)上报总局。

  第十六条 省级税务机关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

“已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专用章”印模样式:
  ┌─────────────────────┬─┬─  │  │ │  │  │1.5cm  │  │  ├─────────────────────┼─┴─  │  │  ├───────  5cm ────────┤  说明:印章长5cm,宽1.5cm,印色为红色。  
附件2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样式:
┌──────────────┐┌────────────────┐  │  ││  │  │  ││  │  │  ││  │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纳税人名称:_____  │  │  ││  纳税人识别号:____  │  │  资 格 证 书  ││  地  址:_____  │  │  ││  开户银行:______  │  │  ││  开户行帐户:_____  │  │  ││  经济性质:______  │  │  ││  所属行业:______  │  │  ││  经营范围:______  │  │  ××国家税务局印制  ││  联系电话:______  │  │  ││  办税人员姓名:____  │  │  ││  │  │  ││  │  │  ││  │  └──────────────┘ └────────────────┘  (封面)  (正本左页)  ┌──────────────┐┌────────────────┐  │  年 审 记 录  ││  │  │  ││  │  ├───┬───┬───┬──┤│  │  │年 度│年 审│年 审│年审││  │  │  │结 论│机 关│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须  知  │  │  │  │  │  ││  -------  │  │  │  │  │  ││  │  │  │  │  │  ││  1、本证书由国税部门制发, │  ├───┼───┼───┼──┤│ 只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应妥 │  │  │  │  │  ││ 善保管,不得转借、涂改、损毁。 │  │  │  │  │  ││ 如有遗失,立即报国家税务征收机 │  │  │  │  │  ││ 关。  │  │  │  │  │  ││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本证 │  │  │  │  │  ││ 书办理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  │  ││ 等有关增值税事宜。  │  ├───┼───┼───┼──┤│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变 │  │  │  │  │  ││ 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的,应同时办理 │  │  │  │  │  ││ 本证书的变更或缴销手续。  │  │  │  │  │  ││  4、本证书每三年换发一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正本右页)  (封底)
  
附件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统计表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项  目  │ 工 业  │ 商业  │ 合计数 │   ├────────────────┼───────┼────┼────┤   │  │总户数  │  │  │   │一般纳税人户数  ├───────┼────┼────┤   │  │新开户  │  │  │   │  ├───────┼────┼────┤   │  │标准以下户数 │  │  │   ├────────────────┼───────┼────┼────┤   │参加年审户数  │新开户  │  │  │   │  ├───────┼────┼────┤   │  │标准以下户数 │  │  │   ├────────────────┼───────┼────┼────┤   │  │新开户  │  │  │   │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户数  ├───────┼────┼────┤   │  │标准以下户数 │  │  │   │  ├───────┼────┼────┤   │  │合  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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