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转发《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8年10月10日 银发[2008]289号)
(2008年10月10日 银发[2008]289号)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现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发布)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发布)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职工年休假暂行办法》(银发[2007]201号文印发)即行废止。
附件: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略)
2.《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