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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市信都至扶隆公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市信都至扶隆公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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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15-11-20 实施时间:2015-11-20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市信都至扶隆公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桂发改交通〔2015〕1424号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贺州市信都至扶隆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贺发改交通〔2015〕9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贺州市信都至扶隆公路是贺州市连接广东封开的便捷通道之一,是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同时承担了沿线产业园区、乡镇、广东方向的交通需求。随着信都工业区的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县道X697的现状及功能定位无法满足需求。为满足信都工业区内外交通需求,提高现有信都至扶隆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沿线工业走廊带形成,同意改扩建贺州市信都至扶隆公路。

  二、贺州市信都至扶隆公路项目起于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附近,接国道G207,路线主要沿县道X697改扩建,经八桂产业园区、铺门镇、扶隆产业园区,终于粤桂交界处,接铺门至南丰公路广东段,项目同步建设八桂产业园区连接线,项目路线总长约27公里,拟按一级公路建设。

  三、项目单位为广西贺州市正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总投资约85150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请据此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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