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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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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21-12-30
实施时间:2022-01-01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1〕10号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pdf
最新法规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商务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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