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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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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06-04-26 实施时间:2006-04-26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6]40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全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及时了解全省各类伤亡事故情况,及时有效地处理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按照省局领导的指示,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6]13号)精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领导值班和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及时、妥善地做好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

二、要认真做好节日安全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各单位安全生产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和掌握互联网、新闻媒体及举报信息,对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通知有关业务部门进行核查并报告局值班室。

三、请各单位于5月7日上午9时前将本地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和各类伤亡事故汇总数据书面报送至省局值班室,以便汇总后于上午10时前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联系电话:029-87291072,传真:029-87291072。

  电子信箱:ajjswsgbb@shaanxi.gov.cn。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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