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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2011)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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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镇江市人民政府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11-09-12 实施时间:2011-09-12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镇政发〔2011〕3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市政府定于2011年9月18日11时至11时19分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正常工作、生活,不要惊慌。

  警报鸣放依次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请各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街道、居委会做好宣传工作。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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