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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0号——公安部关于废止《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0号——公安部关于废止《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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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公安部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16-04-22 实施时间:2016-04-22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40号


公安部关于废止《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
  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1995年2月21日由公安部发布施行的《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3号),现予以废止。

部长 郭声琨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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