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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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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17-05-08 实施时间:2017-05-08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关于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5月1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610”,证券简称“龙江1705”,票面利率4.16%,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2年5月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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