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2019)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2019)

分享
颁发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19-05-24 实施时间:2019-07-01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9〕9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移民局、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对2019年7月1日前应交未交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补缴时应按原标准征收。

  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附件: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19年5月24日


附件信息
1、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pdf
在线咨询律师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