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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拒马河涞源县城段防洪综合整治规划的批复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拒马河涞源县城段防洪综合整治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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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河北省水利厅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09-01-04 实施时间:2009-01-04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拒马河涞源县城段防洪综合整治规划的批复


  
冀水规计〔2009〕1号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拒马河涞源县城段防洪综合整治规划的批复


  
保定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送《拒马河涞源县城段防洪综合整治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报告》)的函(保市水字[2008]204号)收悉。为了提高《规划报告》的科学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规划报告》进行了评审,原则同意《规划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综合整治工程的必要性

  拒马河是大清河北支水系中一条重要行洪河道,历史上多次发生洪水灾害。涞源县城位于拒马河源头,县城段拒马河及支流行洪能力较低,一直未进行全面规划和综合整治,现状防洪标准不足10年一遇。近年来,随着涞源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县城段侵占行洪河道行为增多,河道内排污和倾倒垃圾现象严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为保证涞源县城及河道沿岸防洪安全,改善河道及周边生态环境,对拒马河涞源县城段进行统一规划、综合整治是必要的。

  二、防洪标准及设计洪水

  基本同意拒马河涞源县城段防洪综合整治工程按照20年一遇防洪标准整治。基本同意《规划报告》中采取的实测资料法、暴雨途径的推理公式法及面积比法推算的拒马河干流及其支流设计洪水成果。其中拒马河干流涞源县城上、中、下段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分别为407m3/s、497m3/s、816m3/s。

  三、工程总体布局

  1、基本同意《规划报告》中提出拒马河干流及其支流涞源县城段防洪综合整治工程规划范围,其中拒马河干流规划范围为张石高速与中心路交叉口至奥宇扬水站,全长10.3km。

  2、基本同意《规划报告》中划定的拒马河干流及其支流涞源县城段20年一遇设计洪水条件下河道治导线。其中拒马河干流桩号(0+000—2+500)治导线宽度100m,桩号(2+550—4+300)治导线宽度150m,桩号(4+350—5+700)治导线宽度200m,桩号(5+750—8+150)治导线宽度250m,桩号(8+150—8+300)治导线宽度160m,桩号(8+300—10+300)治导线宽度250m。

  3、基本同意《规划报告》提出工程总体布局。本次拒马河涞源县城段防洪综合整治包括拒马河干流县城段综合整治工程、东西界沟导洪及沿村沟改造工程、烟墩山东沟及白石河治理工程,拒马河梯级蓄水工程、烟墩山东沟梯级蓄水工程、白石河钓鱼台水系工程等。

  四、工程治理方案

  1、基本同意拒马河干流以清淤疏浚为主河道治理方案和梯级蓄水工程方案。下阶段,应在保证县城防洪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工程布局,在尽量保持拒马河自然流态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堤线。

  2、基本同意东西界沟洪水采用导洪沟导流方式入拒马河干流的工程布局,因加入东西界沟导流洪水,基本同意沿村沟改造工程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

  3、基本同意烟墩山东沟及白石河整治工程方案。

  4、石门橡胶坝修建后,抬高了水面,形成了一定水位差,具备了一定的开发水能的条件。建议下阶段研究建设小型水电站的可行性。

  五、工程管理

  1、基本同意《规划报告》中提出的工程管理机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拒马河涞源县城段防洪综合整治工程完成后,涞源县应尽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冀政办[1991]38号相关规定,明确河道及堤防管理范围。

  2、为充分发挥河道的防洪功能,规范管理,整治后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设施由涞源县水务局负责统一管理。应抓紧落实各梯级橡胶坝汛期调度运用方式,其工程运行服从防汛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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