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同范本
>
劳动合同
>
集体合同范本
>
妇女权益专项集体合同

妇女权益专项集体合同

下载合同 下载全文
浏览量 60次查看
下载量 0次下载
发布时间 2020-07-01
0
分享
妇女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怎么写,书写妇女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注意事项,标准妇女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找优秀合同范本上律聊.
妇女权益专项集体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构建新时期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企业与工会经充分协商,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企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 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待遇、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以
外延长工作时间。

    第四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五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工作。对怀孕反应特别严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女职工,经医务部门证明应照顾休息的,其休息期间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第六条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每天工作时间内应给予休息一个小时。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应算作工作时间。

    第七条 为女职工购买特种疾病保险。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①单胎顺产者,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②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③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④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晚育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期九十天。

    第十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在每班工作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
的时间,算作工作时间。

    第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

    第十二条 企业对女职工每一年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检查,所需经费由单位行政出资。

    第十三条 女职工生育、人工流产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郑州市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

    第十四条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在单位调整或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假、哺乳假,应按出勤对待,不影响参加调整或增加工资。

    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期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

    第十六条 女职工因上环、取环、带环怀孕做人工流产后,可享受计生假,享受正常出勤待遇。

    第十七条 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女职工,享受产假90天。

    第十八条 晚育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其配偶享有一个月的护理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第十九条按月发给女职工卫生用品(或折发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二十条 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工资分配和享受其他福利方面,女职工与男职工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企业行政每年提取一定的经费作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双方签字,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后生效。
   

甲方(行政)________         乙方(工会)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反馈。联系我们

最新热点解析

男子为躲交警钻下水道被熏晕,无证驾驶要罚!
男子为躲交警钻下水道被熏晕 ,消防打地鼠式救援。
城管拎摔摆摊老人
9月15日,南通一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吴某,在管理流动摊点过程中行为粗暴,摔打老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9月16日,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均发布情况通报。对于这一事件,你如何看待?
如何看待老赖利用家人拖债
法官对老赖向亲戚借款70余万未还的案件,进行强制拍卖腾房执行。次日男子露面后,他才道出“希望得到腾房的安置费”,但用老人作为拖债挡箭牌、用亲戚关系绑架合理还钱诉求,你怎么看这种行为?
曹操出行司机接单途中猝死,平台称不属于工伤范畴!
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夏师傅在送客途中突然身体不适,将车靠边停好便陷入了昏迷,乘客发现异样当即拨打了120求救,可到医院后抢救了1个多小时,还是没抢救过来。事后联系平台,平台称跟夏师傅签订的是《承揽服务协议》,劳动部门认为属于合同范畴,严格意义上来说并没有劳务关系。 对此,夏师傅的家属并不认同。他们称,夏师傅在曹操出行跑车,每天要上APP打卡签到,一周工作时间基本在60~70小时左右,事发前一周更是跑了78个多小时,长时间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又是在服务平台派单的过程中发生的这个事,因工身亡的事实是很明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