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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异地年审新规定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异地年审新规定
车主身份证或代办人的身份证,行驶证、交强险副本原件,是要验车的。如果车辆是公司的车,需要加盖公章的委托书。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条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
二、异地年审新规定
车主身份证或代办人的身份证,行驶证、交强险副本原件,是要验车的。如果车辆是公司的车,需要加盖公章的委托书。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条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
三、汽车异地年审新规定
汽车异地年审新规定为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
四、驾驶证异地年审新规定
驾驶证异地年审新规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驾驶证后,在暂住地车辆管理所直接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了。 1、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五、汽车异地年审新规定
汽车异地年审新规定为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