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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我国刑法对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立案规定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我国刑法对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立案规定
我国刑法对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立案规定:1、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2、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一般以二万元为起点;重大损失,一般以十万元为起点;特别重大损失,一般以五十万元为起点。《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生产
二、我国刑法对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立案规定
我国刑法对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立案规定:1、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2、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一般以二万元为起点;重大损失,一般以十万元为起点;特别重大损失,一般以五十万元为起点。《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生产
三、刑法对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刑法对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
四、刑法对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刑法对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
五、销售伪劣化肥罪怎么构成的
销售伪劣化肥罪的构成:1、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3、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销售伪劣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行为;4、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