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产证过户需要什么证件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房产证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房产证过户需要的证件有:过户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
二、房产证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房产证过户需要的证件有:过户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
三、房产证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证件
房产证过户需要的手续证件如下: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购销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材料到房产局提交申请;备案网签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过户完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四、房产证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证件
房产证过户需要的手续证件如下: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购销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材料到房产局提交申请;备案网签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过户完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五、房产证过户需要哪些证件
房产证过户需要的证件有: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