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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有关子女的探望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后有关子女的探望问题的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
二、离婚后有关子女的探望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后有关子女的探望问题的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
三、离婚后有关子女的探望问题如何规定
离婚后有关子女探望问题的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
四、离婚抚养子女的探望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法已失效,离婚抚养子女的探望民法典的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具有法定的探望权。另一方具有相应的协助义务,且具体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探望的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中止探望,但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五、子女探望权是如何规定的
子女的探望权规定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