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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地役权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地役权自地役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
二、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地役权自地役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
三、地役权的不可分性是什么意思
地役权的不可分性是指需役地被分割时,地役权为分割后的各部分利益仍然存在,不得分割为数部分或仅为一部分而存在。地役权不受需役地部分转让的影响,同时不受供役地部分转让的影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
四、地役权的不可分性是什么意思
地役权的不可分性是指需役地被分割时,地役权为分割后的各部分利益仍然存在,不得分割为数部分或仅为一部分而存在。地役权不受需役地部分转让的影响,同时不受供役地部分转让的影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
五、地役权法律关系
地役权法律关系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地役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