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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特别清算操作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特别清算操作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项
特别清算操作程序有以下注意事项:1、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2、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3、其他注意事项。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
二、特别清算操作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项
特别清算操作程序有以下注意事项:1、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2、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3、其他注意事项。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
三、特别清算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特别清算的适用条件有:1、解散公司事由发生后,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重整,减资等途径不能解决;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3、其他适用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
四、特别清算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特别清算的适用条件有:1、解散公司事由发生后,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重整,减资等途径不能解决;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3、其他适用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
五、什么是特别清算
特别清算,是指清算执行中出现显著的障碍或公司债务超过资产有疑问时,经法院命令而开始清算的特别程序,法院可依债权人或清算人或股东的申请或直接依职权命令公司开始特别清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