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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不服的救济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不服的救济
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不服救济途径有两个,一是向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复核,二是诉讼。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
二、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不服的救济
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不服救济途径有两个,一是向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复核,二是诉讼。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
三、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怎么救济
1、向交管部门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结论。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3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2、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四、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如何救济
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申请之后,如果复核结果是原结果无误地,那么认定结果就属于有效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
五、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问题
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申请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