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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条件有:1.主观上表现为过失;2.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3.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4.客观上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法律
二、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条件有:1.主观上表现为过失;2.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3.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4.客观上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法律
三、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包括:1、本罪的主体限于对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3、侵害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4、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四、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法
五、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