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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属管辖一般是指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
二、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是专属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不是专属管辖,涉及权利确认、分割、相关关系时是专属管辖。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交由房屋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时根据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
三、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是专属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不是专属管辖,涉及权利确认、分割、相关关系时是专属管辖。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交由房屋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时根据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确定为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商品房买卖纠纷时根据其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确定为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商品房买卖纠纷时根据其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