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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婚案中的各类证据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离婚案中的各类证据
离婚案中的各类证据如下:1、证明原、被告身份适格的相关证据。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3、证明由子女抚养的相关证据。例如,子女出生证、子女学费缴纳清单、生活费凭证等;4、财产清单、债务凭证等;5、其他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二、离婚案中短信能成为证据吗
离婚案件中短信能成为证据,只要证据的来源是合法的,证据的内容是与离婚案件有关的,当事人就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审理时进行举证,但是证明力由法庭进行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
三、离婚案中短信能成为证据吗
离婚案件中短信能成为证据,只要证据的来源是合法的,证据的内容是与离婚案件有关的,当事人就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审理时进行举证,但是证明力由法庭进行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
四、离婚案缺席判决的具体条件
离婚案缺席判决的条件有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会缺席判决;如果是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
五、离婚案缺席判决的具体条件
离婚案缺席判决的条件有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会缺席判决;如果是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