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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主合同与从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不一致应该如何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主合同与从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不一致应该如何
主合同与从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进行协商;但是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了仲裁,则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不予执行则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补充合同与主合同结算单价不一致如何办
补充合同与主合同结算单价不一致的:如果补充合同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以补充合同为准;但主合同如果明确表示结算单价不得变更的,则按照主合同中约定的单价来结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
三、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什么意思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意思是:主合同是指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不能独立存在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例如担保合同就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
四、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什么意思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意思是:主合同是指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不能独立存在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例如担保合同就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
五、补充合同与主合同结算单价不一致怎么办
补充合同与主合同结算单价不一致,由发、承包双方应依照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法律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一)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