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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哪些房产不得转让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哪些房产不得转让
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引)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而之所以一些房地产无法转让,是因为其产权受到了限制。例如:已被列入危房的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处于户口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二、哪些情形下不得转让房产
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房产: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权属有争议的;转售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鉴定为危房的;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法律限制交易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三、哪些情形下不得转让房产
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房产: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权属有争议的;转售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鉴定为危房的;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法律限制交易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四、哪些二手房不得转让
下列二手房不得转让: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房改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处于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房屋。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
五、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不得转让的房地产有:按照房屋建筑设计为独立成套(单元)的房屋,不得分割转让、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款的,比如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等等。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