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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么
财产分割协议有法定撤销事由的可撤销,具体有: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撤销的标准
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的标准是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变更;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的标准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
三、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撤销的条件是:1、时间条件。一般在发现撤销情形以及行为人之日起一年内;2、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撤销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
四、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撤销的条件是:1、时间条件。一般在发现撤销情形以及行为人之日起一年内;2、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撤销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
五、可撤销婚姻财产怎样分割
可撤销婚姻财产应当以同居期间财产的性质进行分割。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应当认定为是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当按照按份共有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