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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范围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范围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范围: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包括生产利润类的损失(根据所延误的生产期限与可比利润率来计算)、经营利润类损失(可参考受害人前期经营的平均利润状况来计算)、和转售利润类损失(一般为转售合同与原合同价款的差额,再扣除必要的转售成本)。法律依据:《民法
二、缔约过失能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吗
根据法律规定,缔约过失能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缔约过失是指为签订合同而做准备工作时因为过失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应当赔偿损失。缔约过失的法定情形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一
三、缔约过失能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吗
根据法律规定,缔约过失能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缔约过失是指为签订合同而做准备工作时因为过失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应当赔偿损失。缔约过失的法定情形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一
四、可得利益如何认定
可得利益具有未来性,不是过去或者是现在发生的,是将来发生的。还具有期待性。比如买受人希望通过买卖合同获得商品,具有期待性,但是若是期待还能获得金钱,则不具有期待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
五、可得利益如何认定
可得利益具有未来性,不是过去或者是现在发生的,是将来发生的。还具有期待性。比如买受人希望通过买卖合同获得商品,具有期待性,但是若是期待还能获得金钱,则不具有期待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