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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具体什么是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具体什么是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
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
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在2个月内。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但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间届满未能终结的案件经批准可延长1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犯罪涉及面广且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或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以上刑罚尚未终结的案件,经批
三、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在2个月内。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但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间届满未能终结的案件经批准可延长1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犯罪涉及面广且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或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以上刑罚尚未终结的案件,经批
四、法律对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法律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目前尚无司法解释或相关规定作出回答。《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
五、法律对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法律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目前尚无司法解释或相关规定作出回答。《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