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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办理离婚登记需哪些证件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办理离婚登记需哪些证件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关系、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近期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等其他必须要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二、办理离婚需哪些证件
办理离婚需以下证件: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且除前述证件外,协议离婚还需要双方共同前述的离婚协议等材料,起诉离婚还需要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状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
三、办理离婚需哪些证件
办理离婚需以下证件: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且除前述证件外,协议离婚还需要双方共同前述的离婚协议等材料,起诉离婚还需要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状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
四、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哪些证件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且还应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领取完离婚证的,即可完成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
五、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以下证件材料:1、证明身份的材料,即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即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4、其他证件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