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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如何判定重大误解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如何判定重大误解
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基于重大误解、受胁迫、受欺诈、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判定重大误解的方式:对合同标的物本质或性质认识错误,对当事人特定身份的误解,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误解,均可认定为重大误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
二、可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合同
可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识发生错误,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
三、重大误解撤销合同的条件
重大误解撤销合同的条件:1、行为人对合同性质、标的、标的物、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2、没有超过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
四、重大误解撤销合同的条件
重大误解撤销合同的条件:1、行为人对合同性质、标的、标的物、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2、没有超过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
五、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1、一方以欺诈或者胁迫手段与对方订立合同的;2、当事人是基于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3、是被欺诈而订立合同的;4、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等。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