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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婚时能否起诉居住权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离婚时能否起诉居住权
离婚时在一定条件下是能起诉居住权的。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居住权就属于帮助行为的一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
二、离婚协议能否约定永久居住权
离婚协议能约定永久居住权。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与居住权人生命共始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三、离婚协议能否约定永久居住权
离婚协议能约定永久居住权。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与居住权人生命共始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四、居住权能否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继承。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是不得转让,也不得继承的。一般情形下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
五、居住权能否出租
居住权一般不能出租。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对该房屋不具有所有权、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居住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