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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征收补偿决定怎么送达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征收补偿决定怎么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征收补偿决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送达: 1、直接送达:市、县政府派专人将补偿决定直接交给受送达人;若受送达人是公民,原则上由本人接收,若本人不在可由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若受送达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专门收件人签收。若受送达人有委托
二、征收补偿决定起诉期限是什么
征收补偿决定起诉期限是6个月。不服复议决定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
三、承租人起诉征收补偿决定吗
承租人可以起诉征收补偿决定。房屋承租人不属于被征收人,但作为房屋的实际使用者,承租人对征收补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
四、征收补偿决定起诉期限是什么
征收补偿决定起诉期限是6个月。不服复议决定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
五、承租人起诉征收补偿决定吗
承租人可以起诉征收补偿决定。房屋承租人不属于被征收人,但作为房屋的实际使用者,承租人对征收补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