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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不动产登记年限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不动产登记年限
不动产权登记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
二、不动产登记土地年限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依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其使用权年限也是不一样的。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
三、不动产登记什么意思
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
四、不动产怎么登记
不动产登记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
五、不动产怎么登记
不动产登记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