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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居间合同的概念、特点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居间合同的概念、特点是什么
居间合同的概念、特点是:1、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相应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居间合同具有多方性、有偿、双务性、要式性等特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
二、居间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特点有:1、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2、居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订立;3、居间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居间人在促成合同成立的时候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
三、居间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特点有:1、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2、居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订立;3、居间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居间人在促成合同成立的时候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
四、居间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居间合同的特征是:1、居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3、居间合同是劳务合同,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五、居间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居间合同的特征是:1、居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3、居间合同是劳务合同,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