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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保险合同的特点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保险合同的特点
保险合同的特点是: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射幸合同、要式合同;2、保险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尚不能确定;3、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特点:该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的合同;该合同是有偿合同(即需要当事人支付对价的合同)、是双务合同(即双方都需履行一定的义务)、以及是射幸合同、附和合同(即一方事先拟定,另一方只需同意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
三、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的特征是: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2、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3、保险合同的交易标的物在合同缔结时尚不实际存在,只是存在获得该标的物的偶然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
四、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
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或者保险合同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但是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
五、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等。且保险合同依法成立的,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