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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产证过户提交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房产证过户提交什么材料
房产证过户提交的材料包括: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的证明、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以及房产完税证明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
二、房产证过户提交什么材料
房产证过户提交的材料包括: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的证明、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以及房产完税证明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
三、过户申请人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过户申请人应该提交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表;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证明材料;不动产合同、不动产发票、不动产核档证明、完税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
四、房屋过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房屋过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
五、过户申请人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过户申请人应该提交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表;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证明材料;不动产合同、不动产发票、不动产核档证明、完税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