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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
二、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
三、指定监护人的具体法律规定
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如下:监护人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依法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
四、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的定义是什么
法定监护人的定义是指法律明确有规定的有监护权的人。指定监护的定义是指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对指定监护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
五、指定监护人的适用条件
指定监护人的适用条件: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2、有关当事人对上述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