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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什么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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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什么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什么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

二、什么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的行为有哪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的行为有:1、非法挪用公司资金;2、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3、为了自身利益,擅自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4、违反约定擅自披露公司秘密;5、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的行为有哪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的行为有:1、非法挪用公司资金;2、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3、为了自身利益,擅自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4、违反约定擅自披露公司秘密;5、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五、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有,董事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董事有禁止任职的经济犯罪;对其他公司的破产、倒闭等负有个人责任;以及有到期未清偿的、较大数额的债务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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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鸿雁律师 陈鸿雁律师
陈鸿雁 - 河南豫红律师事务所
法学本科毕业,法律功底较深,注册执业律师,经验较为丰富,擅长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治安刑事、医疗纠纷,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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