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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以下情形而导致离婚的,那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二、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以下情形而导致离婚的,那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三、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
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如下:1、精神痛苦的赔偿,即无过错方受到的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2、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即由精神利益受损所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直接的财产损失包括无过错方的人格权和身份权被侵害以后,身体健康相应地受影响或伤害,因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根据《民
四、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
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如下:1、精神痛苦的赔偿,即无过错方受到的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2、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即由精神利益受损所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直接的财产损失包括无过错方的人格权和身份权被侵害以后,身体健康相应地受影响或伤害,因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根据《民
五、离婚精神赔偿的适用范围具体是什么
离婚精神赔偿的适用范围是: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