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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集体土地建房的转让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集体土地建房的转让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集体土地建房的转让房产过户需要的资料有: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集体土地建房批准文件、村委会书面意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完税凭证、房屋平面图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
二、集体土地建房的转让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集体土地建房的转让房产过户需要的资料有: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集体土地建房批准文件、村委会书面意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完税凭证、房屋平面图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
三、继承的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继承的房产过户需要以下资料: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地籍图原件。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的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继承的房产过户需要以下资料: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地籍图原件。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房产转让过户的材料需要哪些
房产转让过户的材料需要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平面图;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减免审批表、完税凭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