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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房产给对方的能否撤销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房产给对方的能否撤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房产给对方的一般不能撤销,但是如果赠与财产还没有转移之前,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房产给对方的能否撤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房产给对方的一般不能撤销,但是如果赠与财产还没有转移之前,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离婚时一般协议分割。若协议不成的,则根据该房产的性质,若为一方专有财产购买的,不能分割,若为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离婚时一般协议分割。若协议不成的,则根据该房产的性质,若为一方专有财产购买的,不能分割,若为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
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做财产公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做财产公证的,且一般需要双方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经公证机关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