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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1、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合同当事人应当返还因此取得的财产;3、不能返还的财产应当折价补偿;4、当事人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1、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合同当事人应当返还因此取得的财产;3、不能返还的财产应当折价补偿;4、当事人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
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建设工程如果经验收合格,或者虽验收不合格,但可以修复的,承包人可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如果验收不合格,也不能修复的,则发包人不需要支付工程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
四、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为无效合同后,其效力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回归到合同订立前的原始状态,因无效合同产生的收益,属于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因无效合同带来损失的,有权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损失,双方都有责任的,则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五、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为无效合同后,其效力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回归到合同订立前的原始状态,因无效合同产生的收益,属于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因无效合同带来损失的,有权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损失,双方都有责任的,则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