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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保险合同的复效条件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保险合同的复效条件
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效力恢复。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
二、保险合同的复效条件
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效力恢复。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
三、保险合同复效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保险合同复效的条件有:1、保险人与投保人达成一致并订立协议;2、投保人按照约定补交保险费;3、保险合同未超过复效保留期限;4、被保险人符合投保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
四、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什么
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1、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2、投保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影响保险人承保选择的;3、投保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主张保险金的;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故
五、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保险合同自愿订立,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