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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
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如下: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法院组织竞价,价高者得;一方要房一方要钱的双方协商房价,由得房方补偿另一方;双方均不要房的可以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由法院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因素分割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
二、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
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如下: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法院组织竞价,价高者得;一方要房一方要钱的双方协商房价,由得房方补偿另一方;双方均不要房的可以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由法院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因素分割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
三、对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
四、对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
五、对权属存在争议的房屋如何拆迁
对权属存在争议的房屋拆迁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