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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哪些情况房屋赠与不征收个税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哪些情况房屋赠与不征收个税
下列情况房屋赠与不征收个税:(一)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二)以赠与方式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
二、哪些情况房屋赠与不征收个税
下列情况房屋赠与不征收个税:(一)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二)以赠与方式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
三、房屋赠与免征个税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无偿赠与给配偶、父母等亲属或者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可以免征个税。房屋赠与免征个税的情况包括:法律依据:根据国家财政部下发的《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第一条,下列情形下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
四、房屋赠与在什么情况下不征收个税
房屋赠与在下列情况下不征收个税:(一)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二)以赠与方式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
五、房屋赠与在什么情况下不征收个税
房屋赠与在下列情况下不征收个税:(一)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二)以赠与方式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