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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破产案件由哪里管辖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破产案件由哪里管辖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企业有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二、破产案件由哪里管辖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企业有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管辖由哪个法院管辖
商品房买卖合同管辖由合同履行地即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对其进行管辖,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达成合意即可。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
四、破产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是什么
破产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是:1、破产企业经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2、破产企业纳入国家计划调整范围。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
五、破产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是什么
破产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是:1、破产企业经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2、破产企业纳入国家计划调整范围。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