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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姐妹之间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手续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姐妹之间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姐妹之间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是: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产合同等资料至房产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给予回执单,缴纳税金开具完税证明,发放领取过户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姐妹之间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姐妹之间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是: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产合同等资料至房产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给予回执单,缴纳税金开具完税证明,发放领取过户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姐妹之间房屋过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姐妹之间房屋过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姐妹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分割、合并、买卖、互换、赠与合同、继承或遗赠协议;房屋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
四、姐妹之间房屋过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姐妹之间房屋过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姐妹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分割、合并、买卖、互换、赠与合同、继承或遗赠协议;房屋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
五、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