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曾清华律师,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硕士,执业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同时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曾工作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等,具有知识产权法院、科创企业、知名律所等不同领域的法律工作经历, 参与处理案件入选典型案例。服务过高校、知名上市公司等客户。
法律功底扎实,熟悉民法典、公司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致力于为个人及企业提供有温度有专业的优质高效的综合法律解决方案。
律师档案
律师专长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刑事案件
劳动纠纷
律师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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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过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可以再背书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汇票、本票、支票等,可以依法进行质押,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但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以质押票据再行背书或者背书转让票据的,背书行为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2022-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