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王国强律师,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工伤赔偿。
王国强,男,汉族,1989年11月11日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内蒙古义盟(伊金霍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执业证号:11506201810059791,联系电话:15648768761(微信同号)。本律师拥有十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具备法律、金融、会计等多学科综合专业技能。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与非诉案件,提供法律咨询与顾问服务,代写法律文书。
专业特长:公司法律服务、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物权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行政诉讼、刑事辩护等。
律师档案
律师专长
交通事故
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律师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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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可以对抗离婚协议。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第三人对该约定不知情,那么这个约定就只是夫妻内部的约定,对外不能对抗有债权的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20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