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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连聪律师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 山东学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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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主要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向法院提出的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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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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