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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价格

土地租赁价格

张伟
张伟 - 安徽耕天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长期从事民事、刑事案件,担任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工伤赔偿、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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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般来说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租赁可以按照市场价值来确定租金,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的土地,承包人可以自行确定价格,但是土地流转的,一般来说需要向村里和政府备案,并且要签订租赁合同。

具体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转中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也不能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且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同时还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六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九条规定:“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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