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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退商品房认购定金?
(1)开发商违规销售
如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
如已将认购房屋售卖他人,认购的房屋与合同中的房屋情况严重不符等。
(3)因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
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无法确定,开发商不愿意按买方的意见修改霸王条款等。
(4)买卖双方均有过错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买卖双方均有过错,且不易区分过错大小,在解除合同时定金一般应予返还。
(5)买卖双方均无过错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无法如约建设完成,应当返还定金。
(6)其他符合认购书约定的定金退还情形
毕竟每个开发商提供的认购书关于定金的条款不尽相同,需要我们个性问题个性化分析,如果确实符合认购书约定的定金退还情形,定金可以退还。
(7)其他情形
就是自己存在一定过错,可能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情形,这时只能努力与开发商协商,协商,再协商,争取能退多少退多少,尽量减少损失了。